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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预计12月底实施 大龄女盼早落地

[2016-02-19 11:4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9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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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五中全会公布放开全面两孩之后,政策具体实施的日期成为民众热切关注的焦点。今天,李克强总理在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回应政协委员提问时表示,落实中央两孩政策,首先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法规。他同时表示,会以积极态度加快推进有关工作。...

  根据此前卫计委官员的表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点将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完成修订并颁布后。而据法学专家分析,全面两孩政策最快可能12月底实施。

  大龄女盼政策早落地

  全面两孩政策公布放开后,各方反应强烈。由于该项政策的8600多万受益人群中有60%是35岁以上的育龄女性,这些群体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快速落地的呼声更高。第一财经客户端记者采访了多位正在积极备孕的女性,其中最大的杨女士已经45岁。

  杨女士告诉记者,多年来她很想再要一个孩子,但是因为夫妻双方都是公职人员,一直在等待政策放开。“政策没落地,心总是悬着。希望政府能尽快明确。我其实不知道到底还能不能怀上,但还是想搏一搏。”

  类似的呼声很多,也很急迫。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姚美雄建议,考虑到目前80后、90后整体生育意愿低于70后,而70后的生育窗口已经非常狭窄,应该加快政策落地的步伐,把这件得民心的好事做到底。甚至可以考虑为大龄女性再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让她们安心再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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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提上日程

  全面二孩政策公布放开之后,各界一度猜测,其实施步骤可能跟单独二孩相同。

  2013年11月单独二孩政策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公布。2014年初,各省陆续实施,最早的是浙江省,实施日期为1月17日,最晚的是河南,实施日期为6月3日。按照这样的节奏,全面两孩政策也可能会在2016年上半年陆续实施。

  但据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介绍,这次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跟单独两孩将不同,不是各地自己修订地方条例后实施,而是采取统一的时间表,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颁布为准。

  此前,湖南省曾表示,五中全会公布之后、政策正式实施之前出生的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的孩子,一律不予追究责任。但这一表态很快被卫计委叫停。卫计委方面强调,各地不得自行其是。

  根据杨文庄介绍,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而修订的内容,则主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以及相关条文,同时,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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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201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李建新及人口学者梁建章、洪秀平、黄文政、梁中堂、王丰等15名法学专家、人口学者曾联名建议,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使这部法律更好地保护公民合法权利,并促进中国人口健康可持续发展。

  配套法规则包括《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等在内。据统计,目前的社会抚养费95%以上的征收对象是两孩家庭,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绝大部分征收对象将不存在。社会抚养费相关法规必须随之进行修订。

  政策最快12月底实施

  既然要完成修法才能政策落地,那么修法的程序如何?到底多快能够完成呢?

  据湛中乐介绍,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是由国家卫计委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法案,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接着由国务院法制办提出,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第二种则是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教科文卫委员会提出修订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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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湛中乐看来,前一种方式的可能性要更大。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表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以及相关条文修订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可行的。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安排在双月下旬的惯例,下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该在12月下旬召开。如果此次常委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全面二孩政策最快将于12月底落地。

  这是比较乐观的预计。据郑功成介绍,如果按照程序,十三五规划建议要经过2016年三月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才能最终定稿,并形成国家十三五规划。如果是这样的话,全面二孩政策的正式实施预计在明年两会前后。

  湛中乐认为,从法律层面来说,为了紧急需要,地方人大其实可以立即启动修法程序。

  这是因为两点,首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授权地方来立法;

  其次,目前的法律规定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这跟地方修改相关条例,确定实施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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