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产业 > 正文

叶县:光伏产业“照亮”百姓脱贫路

[2018-01-28 07:31] 来源:中华网 编辑:安远  阅读量:19212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1月24日,叶县常村镇柴巴村光伏发电站内,村党支部书记史玉良看着成片的太阳能光伏板,满脸的高兴。史玉良说,去年他对村里的光伏扶贫项目有三个想不到,一是想不到政府投资力度这么大;二是想不到建得这么快,三是想不到村里有了可观的稳定收入。柴巴村属......

1月24日,叶县常村镇柴巴村光伏发电站内,村党支部书记史玉良看着成片的太阳能光伏板,满脸的高兴。史玉良说,去年他对村里的光伏扶贫项目有三个想不到,一是想不到政府投资力度这么大;二是想不到建得这么快,三是想不到村里有了可观的稳定收入。

柴巴村属省级贫困村。由于地处山区,村民致富渠道狭窄。这些年,虽然村里基础设施日益健全,但因缺少集体经济,村上始终没有可持续性的收入来源,想要摆脱贫困着实存在不少困难。

柴巴村的问题,也是全县贫困村的共性问题。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县县委书记古松说,针对这些问题,叶县在积极实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文化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的同时,探索出了一条通过建设村级光伏发电站壮大村集体经济的脱贫致富路,让村级组织从“无钱办事”变成了“有钱办事”,让村干部说话、办事有了底气和力量,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主心骨和领路人。

去年,该县在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后,制订了《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并于去年7月成为全省获批先行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的29个县(市)之一。

根据对全县贫困村的摸底调查情况,该县决定投资3.3亿元,在全县12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贫困户分布情况分别建设300千瓦或5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现所有贫困村光伏电站全覆盖。项目负责人赵三林告诉记者,整个项目总规模约46兆瓦,年收益4000多万元。

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主要制约因素有两个,一是资金问题,二是土地问题。

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将收益运用到扶贫中,该县采取政府全额投资的方式,通过对全县所有扶贫资金统筹整合,筹措资金1亿多元,剩余部分通过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来解决。“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发展村集体经济,是县里从来没有过的。”赵三林说。

在土地利用上,按照国家政策,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大部分利用荒山、荒坡、坑塘、村集体建设用地、废弃地等,全县12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选址均不占用基本农田。

在赵三林办公室的墙上,挂着一幅120个贫困村光伏发电项目进度图。“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选址是最费周折。”赵三林凝望着这张图说,“我们项目选址确定后,还需经县林业、国土部门确认,再经文物等部门勘探,林地放弃,基本农田也得放弃……往往找到合适的场址需要更换两三处地方。”

贫困村多处于南部山区乡镇和偏远乡镇,所选场址的地形也相当复杂。在邓李乡杜杨村,光伏扶贫电站的场址就选在了坑塘里。据中电投河南新能源公司现场负责人王磊介绍,在该村建设电站时,需要在坑塘里打桩,而坑塘下面的淤泥受到震动后就会出水形成沼泽,致使铲车及设备全陷进沼泽中。他们只得从市区找来吊车,生拉硬拽地把设备一个个弄出来。

水寨乡桃奉村的选址也是在坑塘里,光是把坑塘的水抽完就用了20多天。“杜杨村的场址换了四个地方。”赵三林回忆道,虽然是120个光伏电站,但因为场址的多次变换,每换一次就要重新设计图纸一次,整体下来,设计图纸超过了300张。

为确保工程顺利落地,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县县委书记古松经常现场调研,时刻关注项目的进度;叶县县长徐延杰多次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叶县还成立了光伏扶贫专项指挥部,协调推进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为加快进度,我们提出了‘难题不过夜’,所有问题现场解决。”赵三林回忆说,在夏李乡的一个山区村,由于山区道路窄,承重能力差,拉光伏材料的车子重量就达50多吨,窄路陡弯过不去,过去后也容易把路面压坏。为此,他们提出建议:过不去的地方在庄稼地里铺上钢板过。就这样,走走停停,一段4公里的山路走了一天。

常村镇16个光伏电站的现场施工负责人王志豪说:“施工条件比我们想象得要坏得多。”常村乡属山区乡镇,项目施工工地多在半山坡,石头特别多,埋入地下的光伏桩基只能采用现场浇注的方式。但是深秋时节,由于气温低,他们只能交叉作业,边浇注桩基边挖电缆沟。另外,山区路面狭窄、道路蜿蜒,拉光伏板的大车到不了工地,他们就用三轮车,将光伏板一块块装卸倒运到工地上。他说:“我们常常早上不到7点钟就到工地上,晚上八九点钟还没有收工。”

118天的全员上阵、奋力拼搏,打赢一场艰巨的硬仗。2017年12月31日上午,叶县12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部并网仪式在该县保安镇杨令庄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举行。

仪式上,杨令庄村党支部书记李聚家喜极而泣:“有了这电站,村上就有了收入,以后能为贫困群众办更多的事儿了。”

据县扶贫办主任贾俊杰介绍,电站的收入扣除土地租赁、运营维护、税金、还贷付息等费用后,其余收益由县统筹管理,重点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未脱贫人口中老弱病残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固定收入)人员的收入问题,同时用于发生“救急难”的农户救助、增设公益岗位、村公益事业和对贫困户的产业发展扶持等。

阳光能变钱,脱贫不再难。叶县把村级光伏电站的资产归各村集体所有,由各乡镇成立的光伏开发公司统一管理。收益按照分配方案部分分配给贫困户,部分根据各村级电站所发电量分配给村集体,用于村公共设施建设和村公益事业,最终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做大做强。

河南日报记者张建新本报通讯员张宏怡范长坡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