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产业 > 正文

能源局查“家底”!风电“圈而不建”项目或被废止

[2018-10-16 19:49] 来源:搜狐 编辑:肖鸥  阅读量:6651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梳理完成“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拟对不满足要求的风电项目及时予以废止,对已核准未开工的风电项目要求业主承诺开工建设时间节点。长期以来,对于有多少已备案、但是未并网的风电和光伏项目,......
能源局查“家底”!风电“圈而不建”项目或被废止

日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要求各地在10月底前梳理完成“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拟对不满足要求的风电项目及时予以废止,对已核准未开工的风电项目要求业主承诺开工建设时间节点。

长期以来,对于有多少已备案、但是未并网的风电和光伏项目,一直是“糊涂账”。业内认为,这次梳理和普查有助于摸清我国新能源项目的“家底”,为下一步新能源“平价”上网奠定基础。

文丨张子瑞

中国能源报记者

不同项目因情施策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716亿千瓦。但到底有多少纳入年度建设方案,或取得核准文件但最终未建的项目,没人能说得清。

此次“通知”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风电项目采取了不同的处置措施。比如,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风电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作出承诺是否继续建设。承诺不再继续建设的,应及时废止;承诺继续建设的,应承诺拟开工建设的时间节点。已核准并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风电项目,核准文件应按项目管理的规定声明作废。

再如,对于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风电项目,应按国能新能 [2016]84号文件要求,予以废止。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周年内完成核准的风电项目,应予以废止,如仍需核准,需重新纳入之后年度的建设方案。

记者查询国能新能 [2016]84号文件,于2016年发布的该文件曾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已经安排的风电项目核准计划,仍未完成项目核准工作的,一律予以废止。经协调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可纳入之后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后核准。

摸清“家底”规范行业

“通过普查梳理,国家能源局试图摸清这些潜在水面下的项目,一方面是为了规范行业管理,打击倒卖批文等现象,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摸清真实‘家底’,掌握潜在的补贴缺口,为风电和光伏平价上网做好准备工作。”一位券商机构行业分析师向记者表示。

上述分析师认为,伴随风电补贴退坡,“平价”时代渐行渐近,对于历史遗存项目的补贴问题,也到了解决的关口。若不需要国家补贴,项目可待条件成熟后,重新走核准、开发建设流程;若仍希望获得国家补贴,则必须尽早纳入年度开发方案的大盘子里。

风电项目为何纳入建设方案却未核准?或者虽然核准了但未开工建设?业内分析,个中因素比较复杂,有企业自身因素,也有外部因素,不能一概而论。

某风电开发企业相关人士透露, 在“三北”地区,由于弃风限电问题多年未能解决,部分已建项目处于盈亏边缘,地方政府当初招商时的承诺无法兑现,挫伤了企业积极性。该地区一些核准却未建的项目,多是企业出于盈亏的考虑,不得已做出的选择。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十二五”初,“三北”地区正处于风电大规模发展期,一些开发企业过度预测了市场的发展速度,盲目扩张,“跑马圈地”并没有考虑风电的并网困难、发电的不稳定性、各地电网的承载运输能力等多种因素,也客观上造成了一些项目无法顺利开展、完工。

“最近两年,倒卖风电项目批文的现象又有抬头,一些民营企业与地方政府关系比较好,更容易获取地方风资源和相关核准文件,但并没有实际开发,而是转身将项目高价卖给了国有企业。这既推高了项目成本,也导致一些项目的进展比规划大大延缓。”某国有开发企业相关人士说。

中东南部“圈而不建”问题突出

业内人士推测,“十二五”时期“圈而不建”的风电项目主要存在于“三北”地区,“十三五”以来,“圈而不建”的风电项目更多存在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集中表现在应开未开项目较多、并网率不高等。

今年3月,河南省发改委就曾点名当地的“圈而不建”现象。根据“通报”,河南全省已核准的风电项目中,多个地区并网率均不足50%。

今年4月,广西发改委称,乐业逻沙风电场一期工程、上思四方岭风电场、龙胜平等风电场3个风电项目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其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有分析认为,导致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项目“圈而不建”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对项目的微观选址和政策要求甄别不详实,致使部分已列入年度开发方案或已核准的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出现触碰政策红线等障碍因素甚至颠覆性因素,严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度,最终导致开工率、并网率较低。

此外,项目用地涉及林地、区域电网消纳受限等因素,也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推进速度,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在两年核准有效期内开工,或导致项目开发权失效。

“一方面,开发商忙于抢占资源的同时没有对土地使用、环评、电网接入等方面做好前期调研,抢占项目资源的心态导致项目申报期间缺少与土地、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的有效衔接;另一方面,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开发较晚,地方政府经验不足,也导致项目推动较慢。” Wood Mackenzie中国市场分析师李小杨此前对记者表示。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项目“圈而不建”与“三北”地区原因不同,大多是政府在推进项目过程中有意识把控节奏。

End

责编 | 卢奇秀

香港中华煤气陈永坚:投资内地燃气事业是非常有远见之举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