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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方案下:保险营销员万元佣金每月预缴个税30元

[2019-02-17 11:44] 来源:中新网 编辑:安远  阅读量:1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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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新个税方案下:保险营销员万元佣金每月预缴个税30元佣金收入预扣预缴个税计算公式公布,机构称新个税政策实施后,至少80%保险营销员无需再缴个税从业三年多的王猛(化名),最近一两年常感慨“卖保险挣钱不容易”。不过,进入2019年,他却明显感觉收......

新个税方案下:保险营销员万元佣金每月预缴个税30元

佣金收入预扣预缴个税计算公式公布,机构称新个税政策实施后,至少80%保险营销员无需再缴个税

从业三年多的王猛(化名),最近一两年常感慨“卖保险挣钱不容易”。不过,进入2019年,他却明显感觉收入见涨。

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在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首期申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扣缴单位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随即公布。

新京报记者据此算了一笔账,以王猛佣金收入约为1万元计算,今年1月份,王猛预扣预缴个税应为30元。相比之下,此前每个月需要缴纳的个税为960元。

而据方正证券研报测算,新个税政策实施后,零个税月均收入提升至8333元,至少有80%的保险营销员无需再缴纳个税。对于月收入2万以内的营销员,税制的改变可在一年中变相增加1个月收入。

减税福利

行业转型收入“遇坎”,万元佣金每月预扣个税降至30元

2015年,王猛经朋友介绍成为一家大型上市险企保险营销员,虽然换工作后的收入比之前有所提高,但最近一两年,日子却并不太好过。

近年来,保险行业面临回归保障的转型,因此,保险营销员侧重售卖重疾险等保障型产品。这类产品由于单均保费较低,即使提成比例较高、销售较好,也难以比肩售卖单均保费较高的年金险、分红险收到的佣金。

“重疾险每年的保费一般在几千元到一万多元不等,我卖出一单重疾险的提成大约是年交保费的40%-50%,但年金险、分红险的年均保费就比较高了,少的也有三五万元,多的甚至几十万、几百万,一单提成大约是年交保费的20%左右。”王猛告诉记者,“去年我卖的很多产品都是重疾险、健康险,到手的佣金并不高。前几年,卖附加万能险的年金险,一单保费就几万块钱。所以即使提成比例不高,但也比卖重疾险好多了,最近工作收入确实降了不少。”

去年底,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称,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此外,《通知》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使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相关条款已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记者注意到,对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公式于2月初揭晓。其中,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目前王猛佣金收入约为1万元,且没有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扣除。记者以公布的公式计算,今年1月份,王猛预扣预缴个税应为30元。

新京报记者通过12366税务服务热线平台咨询发现,在相关条款实施之前,保险代理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依据主要是国税函【2006】454号。该规定称,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根据当时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记者按原规定算了一笔账发现,王猛此前每个月所需要缴纳的个税为960元。相比之下,今年1月份的收入增加了约930元。

每个月少缴近1000元的税,对于王猛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福利”,“我感觉这个税收政策还是不错的,每个月到手能多出不少钱。”

行业利好

营销员平均收入不高,机构称至少80%无需再缴个税

这一税收政策对于保险营销员无疑是利好消息。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保险营销员人数已达806.94万人。不过,保险营销员的平均收入并不高。

根据中国平安披露的2018年半年报,平安寿险保险营销员月均收入为6870元,其余上市险企则并未披露这一数据。此外,据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研究中心联合保险行销集团保险资讯研究发展中心发布的《2018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生态白皮书暨保险营销员调查报告》显示,从收入上看,约一半的保险营销员月收入在6000元以下,月收入2万元以上仅占9.2%。

对此,方正证券研报测算称,上述规定实施后,零个税月均收入提升至8333元,则至少有80%的保险营销员无需再缴纳个税,而月均收入10000元、20000元以及50000元的营销员,每年可节税的总额分别为1.1万元、1.7万元、1.9万元,分别是月均工资的112%、86%、39%。

天风证券研报认为,2018年受年金销售不佳的影响,代理人收入下滑,预计带来代理人脱落加剧,同时增员吸引力下降,导致代理人规模同比增长放缓。代理人个税税改提升代理人税后收入,有利于代理人提升留存、尤其是较低收入代理人留存。

另外一位大型上市寿险公司营销员对记者表示:“2018年的佣金收入比前两年要低了些,税收政策对我的收入有好的影响,2019年我的收入或许会提高。”

因新个税政策收获幸福感的还有证券经纪人。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证券经纪人与一般员工不同,一般来说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其收入来源主要为佣金收入,即证券经纪人“拉到”交易的客户后,根据与客户谈拢的佣金费率得到的提成。

在北京一家龙头券商营业部工作的证券经纪人贾鑫(化名)告诉记者,经纪人的收入与市场行情息息相关,市场行情好的时候,经纪人的工作也比较好开展,取得的佣金收益就会更多,行情不好时,投资者采取观望态度,直接影响到经纪人收入水平。因为外部影响因素较多,保险经纪人的收入并不理想。“新的个税政策开始实施后,因为一月份以来连续经历两个假期,交易日比别的月份少。再加上过年期间,很多投资者持观望态度,收入自然比以往少了很多。新的个税政策虽然不能从根本上让收入增加,但因为缴的税少了,拿到手的钱实际上还是在增加。”

一位日清月结的证券经纪人在采访中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对于个人所得税扣除的细则并不了解,但从自己所得的薪资中,明显感觉到个税缴纳金额在减少。

专家解读

营销员收入增加,有助寿险公司转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前,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在减去展业成本及相关费用后是按照20%的税率来扣除,相关政策实施之后,一些收入不高的保险营销员适用的税率有可能低至3%,所以整体来看,该政策对于普通的营销员而言,还是有一定的减税效果。

此外,政策对保险公司也产生了一些积极意义,目前各家寿险公司都在转型过程中,而转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发展期缴业务,主要靠个险渠道,也就是营销员来推动这一业务。过去,营销员队伍的一大特点是大进大出,原因也与收入不高有关,在这样的状况下,保险营销员的留存率也比较低。

“通过税负环境的改善,能够让营销员的收入高一些,保险公司的留存率也就高一些,这对寿险公司业务发展,包括保险行业转型都有积极推动作用。”不过,朱俊生也称:“此前,保险营销员佣金展业成本的比例为40%,目前则调整为25%,所以后续也希望政策能够进一步完善,展业成本的扣除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新京报记者 潘亦纯 张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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