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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首批信用保护凭证落地为民营企业融资拓新路

[2019-12-21 11:08] 来源:东方网 编辑:子墨  阅读量:1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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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12月17日报道: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上交所近期推出信用保护凭证试点。12月17日,首批信用保护凭证落地,共4单合计名义本金1.33亿元,有效支持债券融资44.6亿元。首批4单信用保护凭证......

东方网记者柏可林12月17日报道: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途径,以市场化方式帮助缓解企业融资难,上交所近期推出信用保护凭证试点。12月17日,首批信用保护凭证落地,共4单合计名义本金1.33亿元,有效支持债券融资44.6亿元。

首批4单信用保护凭证的创设机构分别为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和华泰证券。参考实体中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和2019海尔租赁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起人均为民营企业,受保护债务涵盖民企债、扶贫债等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同时,国泰君安作为2019平安租赁汽融三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管理人,将于近日对该专项计划创设信用保护凭证,支持该专项计划顺利发行。

首批信用保护凭证通过信用增进方式,有效支持了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债券融资。以兰考县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当地梦泽园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为例,海通证券通过向扶贫专项债投资者出售名义本金为4300万元的信用保护凭证,支持同期债券发行规模10亿元,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企业提供了项目建设资金,促进当地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当地群众的居住条件。

稳妥推出信用保护凭证试点,是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发展信用增进工具、促进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举措。上交所于2018年11月开展信用保护合约试点,截至目前,共有23家机构成为上交所信用保护合约核心交易商,共达成信用保护合约37笔,名义本金合计22.7亿元,有效支持18家实体债券融资125.4亿元。

在前期信用保护合约稳健运行基础上,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上交所开展信用保护凭证业务试点。交易所信用保护凭证是指,由凭证创设机构创设为凭证持有人就参考实体或债务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可交易流通的金融工具,定价方式更为市场化,可以通过非公开方式转让流通,投资者参与便捷,同时透明度高,对信用保护凭证存续期有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保护工具相关技术系统,支持和鼓励更多合格金融机构参与信用保护工具业务,以市场化方式缓解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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