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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支付意见稿征集结束,跨行转账或将收费

[2016-02-19 11:38]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1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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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网络支付意见稿一出来就引起了网友的热烈反应,不过大多是不叫好的。但是虽然是意见征集稿,网友的意见好像也没起什么作用,跨行转账要收费还是要收费。...

       这份意见稿被称为是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不仅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定了单日限额,而且开户难度也将有所增加,用户开设支付账户至少需要提供3种身份证明。

  不少网友表示无法接受,但是有什么办法呢?马云不接受都不行,更不用说我们了。

  “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鉴于意见稿中的这一规定,未来,支付账户免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可能面临终结。

  要转账要还钱的赶紧吧,以后就再也不能免费跨行转账了。[!--empirenews.page--]

  7月31日,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各方在8月28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央行。

  随着征求意见的结束,上述办法将进入修改完善阶段。外界普遍预期,经过修改完善后,新规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将很快告别野蛮生长的阶段。

  支付宝本来给我们提供了很多便利,要说新规的理由是第三方支付不安全容易被骗,那银行卡被骗的就少了吗?银行卡里的钱不翼而飞的例子比比皆是啊。[!--empirenews.page--]

  在新规中,最受人关注的大概就是,“个人网购单日限额5000元”,许多剁手党表示,以后再也不能痛快地网购了,连买个iPhone6都不够!

  事实上这是对规定的误读,根据意见稿第28条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empirenews.page--]

  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

  虽然麻烦了一点,但是剁手党还是可以愉快地网购的。

  由于网购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央行相关负责人对于网友的疑虑,进行了澄清:《办法》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而超出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提供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完成对外付款,且无额度限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个人客户的付款需求,基本不对客户支付体验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安全与效率。[!--empirenews.page--]

  这也就是说,该规定仅规范个人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则不受该限制。这也意味着,网友网购较高价值的商品时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这么一听起来好像还不错,至少是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

  不过虽然网购不成问题,但是以后免费跨行转账的好事可就没了。

  根据意见稿第17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办理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办理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预先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empirenews.page--]

  简单来讲,以支付宝为例,新规之前,用户可以选择打开支付宝,选择转账,直接转到他人的银行卡账户,而且不收取手续费;而按照新规,用户只能把支付宝里的余额转到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而无法直接将钱转入他人的银行卡账户了。

  以前支付宝是多么好的一个资金中转平台啊,而且涉及资金又不大,完全可以满足小老百姓的生活需要,但是从此以后我们就要跟这种免费福利说再见了。

  按照上述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用户需要直接转账到他人银行卡时将会遭遇不便,例如交房租、慈善捐款、缴纳学费等,此时,用户只能选择曲线操作,要么去银行网点,要么使用网上银行进行汇款。

  但是,亲自去银行网点费时费力,而选择网上银行汇款,如果是跨行转账,银行则大都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这才是意见征集的最终目的吧?因为使用支付宝转账,银行收取的手续费少了,所以才出了这些规定来限制支付宝,银行可真是不要脸,不放过任何一个压榨用户的机会。[!--empirenews.page--]

  这也意味着,上述新规实施后,对于用户来说,用支付宝等支付工具向他人免费跨行转账这一“免费午餐”面临终结,而对于银行来说,则将增加一笔不小的收入。

  不仅网购变麻烦了,转账要手续费了,以后开户也变得更麻烦了,得要三种证明。

  还记得那个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吗?现在要开户,新规也做规定了,用户需要用多种方式来证明“我是我”。

  很想说,这些人是不是脑子瓦塔了?

  用户意见稿第9条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实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并通过三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进行多重交叉验证,确保有效核实客户身份及其真实意愿,不得开立匿名、假名支付账户。[!--empirenews.page--]

  意见稿还规定,通过面对面或者五个(含)以上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对身份基本信息完成多重交叉验证的个人客户,支付机构可为其开立综合类支付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三个(含)以上、五个以下交叉验证的客户,可开立消费类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

  说来说去就是要把用户的所有费用都收取干净了!哪怕有一点漏网之鱼都不行!

  按照上述规定,一些用户注册支付账户难度将会增加,至少要准备3份以上资料证明“我是我”,才能开设消费类支付账户,而如果是开设带有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5份证明。

  对于证明的种类,根据央行的解释,具体验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工商、教育、财税等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单位所运营的,能够有效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库或系统。

  事实上,目前,像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大都仅用了身份证、银行卡这两种方式来证明“你是你”。而随着新规的实施,用户开设支付账户,有可能还要上传户口本、社保、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护照、驾照等其他一系列证明。

  对于开户门槛的提高,提高账户安全性成为官方主要考虑。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支付机构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支付账户普遍未落实账户实名制。据公安部反映,不少机构为“黄赌毒”、洗钱、恐怖融资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然而,就算搞了这一抹多的事情出来,地下钱庄就做不起来了?黑户就不存在了?违法犯罪就减少了?虽然这样说有点以偏概全,但是,银行这种做法确实让很多人愤慨!感觉像是所有给老百姓提供便利的东西都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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