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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法修正案通过后 公共生活中的新变化

[2016-02-19 12:2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1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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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改过后的计生法究竟在哪些规定上做出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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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修改过后的计生法究竟在哪些规定上做出了改变?一、国家提倡两孩成为单独条款;二、生一孩和二孩均可获延长生育假;三、失独家庭将继续获扶助;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消失;五、“禁止代孕”条款被删除。

  从宏观的层面而言,在老龄化警钟频频敲响的当口,中国能否通过人口政策的及时转身,让人口结构得到优化,使整个社会重获青年般的活力,本次修法无疑被寄予了很大的期许。听一听“西湖评论”微信网友怎么看——

  代孕关乎生育权不能一禁了之

  @舒圣祥:代孕是该禁止还是该规范?其实,代孕本身只是一项辅助生育技术,背后真正的关切,是每一个公民的公平生育权。

  讨论该不该禁止代孕,应该从以下两个层面来进行:其一,禁止有没有用?关于这一点,事实已经给出了答案。地上不能有,地下就会有;境内虽没有,境外却可以有。即便法律对代孕一棒子打死,地下代孕大概率仍会继续存在,充其量是从“地下一层”转入更深的“地下二层”,而那些有条件的人还可以选择去境外代孕。其二,不禁止代孕会否导致疯狂的后果?关于这一点,那些已经放开代孕的地方,其实同样给出了答案。需要明白的是,如果不能合法,必然只能非法;合法是有规范的,而非法是没有底线的。

  公共事务上,搞不懂的问题或者看不清的事情,在形成社会共识之前,“先放一放”要永远优于“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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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为何对取消晚婚假耿耿于怀

  @李清:计生法修正案表决通过,晚婚假被确认取消,引起网友吐槽。有网友称,仅剩三天婚假,别说生娃,连婚都不想结了。其实,在过去的计生政策下,需要鼓励少生,才会鼓励晚婚,现在已经没必要对晚婚者给予额外奖励。而在国外,也基本上没有晚婚假的。所以,取消晚婚假实属正常。不过,取消晚婚假,不应影响公民的休假福利。现在,在国际上已经普遍实行的带薪年假制度,在中国还没得到很好地推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强有力的政策推动。应当对带薪休假进行明确立法,并给予有力的执法保障。休假制度更合理,劳动者都能正常享受到足够的休假时间,并且时间能较自由地安排,就不会对取消晚婚假耿耿于怀了。

  统一延长生育假体现公共情怀

  @史洪举:此次草案规定,无论生育一个还是两个子女,均可按规定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较好地体现了平等保护妇女和儿童权利的思路。

  按照之前的有关规定,延长生育假作为一种奖励政策,是调控生育的一项工具,无法体现国家对公民权利的尊重和对特殊群体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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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从政策本意理解,生育假不仅仅是奖励政策,更是善待育龄妇女和婴儿的福利政策。在全面放开二孩的语境下,势必淡化生育假的奖励因素,更加注重其福利因素,更强调其公共性和平等性,不因人而别,不因一孩或二孩有别。

  总而言之,生育假关系着育龄妇女,婴儿以及生育家庭的权利,与其他假期有本质区别。无差别地享受延长生育假这一福利,体现国家在善待特殊群体上的责任与担当,更是平等对待社会成员的良法善治。

  主持人(郑晖):毋庸置疑,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到“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是观念的根本性变革。

  为了推进社会适应新的观念,计生法修正案中规定了一些配套的措施,如一方面取消晚婚晚育假、关于独生子女父母的一些奖励规定成为历史,另一方面又明确生育二孩将得到鼓励,生育二孩的生育假也将延长,体现的不仅是公民社会的进步,更体现了福利社会和责任政府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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