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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媳妇打出门 3岁孩子"扔给"派出所照看

[2016-02-19 12:16]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5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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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都知道天下父母疼爱自己的孩子,可最近在泰安出现了一位父亲,因为不想照看孩子,把孩子独自丢在家中,播打110让民警去帮他管孩子。父母对子女应当尽抚养的义务,像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很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据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直播山东》报道,泰安市公安局天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有人报警称在天平办事处起驾店路边门头房内有一小孩被锁在屋里无人照顾,请民警过去看看。民警赶到现场后,听屋里不时传来小孩的哭声,但大门却上了锁,找来邻居打这家人打电话,也没有人接,无奈之下民警只能先强行破门,民警进入屋里发现只有一名不到3岁的小女孩,满脸泪泥不说还尿了裤子。见到民警后就会哭着说“我饿,我要饭饭。”民警见状只好先将小女孩带回派出所,并立即着手寻找孩子的监护人。

  在派出所里,民警们为小女孩做了饭,还帮孩子洗了脸,孩子是安抚好了,可家长却就是联系不上,于是110指挥中心又联系了报警人,没想到这报警人就是孩子父亲。

  原来,在之前一天晚上,孩子父亲宁某与朋友在外喝酒到深夜,回到家里被妻子数落,便当着孩子的面借着酒劲将妻子打回了娘家。据宁某交代,当时一看妻子跑了,孩子也不停的哭,恼羞成怒下便想,孩子又不是他一个人的,她妈不管他也不管,于是将孩子锁在家里也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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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第二天下午,宁某酒醒了想起孩子还锁在家中,老婆也被自己打跑了,自己又不懂照看孩子,便想起打110让民警去帮他管孩子。因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民警对宁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宁某表示认识到了错误,下次不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像宁某这种情况,幸亏后果不严重。父母如果故意不对自己孩子尽抚养的义务,很有可能会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社会所赋予并由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它既是一项社会义务,也是一项法律义务。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像刚才说到的那个父亲,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如果构成犯罪的,将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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