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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抗菌药限制令:三级医院全面停止门诊输液

[2016-02-19 12:40]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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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浙江省出台“史上最严”抗菌药物使用限制令——浙江省卫计委日前发布《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作出了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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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出台“史上最严”抗菌药物使用限制令——浙江省卫计委日前发布《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作出了新的规定。

  其中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注射剂(除儿童医院和儿科)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全省三级医院(除儿童医院和儿科)应率先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被分为3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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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注意到,浙江在2012年就出台了政策,限制门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此次更进一步,限制使用级的抗菌药也不能在门诊输注,意味着人们因感冒发烧去医院门诊“挂个水”的看病模式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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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浙江省卫计委此次还制定下发了《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版)》,《目录》作为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依据和最低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将“非限制使用级”品种上调为“限制使用级”,或将“限制使用级”品种上调为“特殊使用级”管理,但禁止下调抗菌药物管理级别。

  《通知》要求,除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注射剂(除儿童医院和儿科)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外,还要求积极倡导并逐步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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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三级医院(除儿童医院和儿科)应率先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儿童医院、各医院儿科及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据《钱江晚报》报道,虽然此前浙江并没有门诊输液方面的硬性规定,但很多大型综合医院已实行门诊不输液多年。区县一级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医院于2014年开始正式实行。

  杭州市区邵逸夫医院从1994年建院时就把严控输液的西方医疗理念带到医院;浙医二院也从2012年起对门诊取消输液作了规定,门诊诊间系统由软件控制,不能开立静脉输液医嘱,门诊药房也禁止发放各类静脉注射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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