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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跨境收支等无需审批

[2019-02-13 07:24] 来源:中国网 编辑:山歌  阅读量:17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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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记者陈果静)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2019〕25号),积极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股权激励政策落地实施。《通知》明确,境内上市公司......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记者 陈果静)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银发〔2019〕25号),积极支持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股权激励政策落地实施。

《通知》明确,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涉资金的管理原则。一是实行登记管理,境内上市公司及其外籍员工可凭业务登记凭证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跨境收支、资金划转及汇兑业务,无需事前审批。二是可由外籍员工自主选择参与资金来源。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所需资金,可以来源于其在境内的合法收入或从境外汇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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