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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与国际接轨

[2016-02-19 11:4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admin  阅读量:7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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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所得税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一旦改革总会引来无数人关注。据悉,财政部今日晚间发布《财政支持稳增长的政策措施》,财政部表示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等改革,适时推进营改增试点,推进消费税改革,研究全面实施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财政部喊话,要研究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令人眼前一亮,值得期待。多年来,个税被人们称为“工薪税”。有关统计表明,在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半数以上来源于中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往往上有老,下有小。生孩子、入学、住房、医疗等刚性开支,使他们压力山大。个税原旨是调节社会收入的二次分配,如今成了“工薪税”,非但没有使中低收入群体减轻负担,反而“见鹅就拔毛”,拉大了贫富差距。

  在欧美,几乎所有国家的个税都以家庭为申报缴纳单位。美国的个税制度是国际社会公认完善的税制,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法。复杂就复杂在更具人性化上。虽然让纳税人不胜其烦,申报个税甚至要请会计师事务所来算账,但个税制度在优惠层面不断向低收入者倾斜,收入越高,个税征收率也越高,而且主要以家庭全年收入计算税率。这是典型的“劫富济贫”式税收制度,符合个税设立的初衷。

  个税不怕复杂,怕“见毛就拔”。 评判家庭的平均收入征收个税体现税收负担公平。充分考量收入的家庭属性,根据家庭情况、赡养人数不同,家庭整体收入进行申报纳税,从而破解工薪阶层税负过重,这已成为个税申报征管的国际惯例。因此,广大工薪族希望个税改革的重点,就是与国际接轨,以家庭为单位申报征收,而不是简单地围着提高个税起征点转圈圈。

  正如专家所提出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整体上一直存在两大弊端。一是重劳动工薪所得,轻财产资本所得。这加剧了收入和贫富差距。二是隐性收入猖獗,逃避税收。电子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支付通道为隐性收入大开后门。因此,在改革单一性提高起征点为综合性以家庭为申报单位的同时,将形形色色的隐性收入打出原形,以遏制收入悬殊,逐步消除贫富悬殊,实现社会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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