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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监管应与时俱进

[2018-12-11 08:15] 来源:搜狐 编辑:苏婉蓉  阅读量:17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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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本报记者孙兆日前,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三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工作,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并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境......

本报记者 孙兆

日前,商务部、财政部等十几个部委联合发布了三份进口跨境电商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工作,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并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跨境电商消费者而言,此次政策的出台无疑是好消息。

据了解,本次跨境电商政策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同时,将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另外,明确了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此外,政策对商品清单也进行了调整,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纳入清单商品范围,并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同时,根据税则税目调整情况,对前两批清单进行了技术性调整和更新,调整后的清单共1321个税目。

由上可以看出,此次政策调整,一方面扩大了居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满足了群众便捷享受更多国外优质商品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禁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再销售,也防止了投机分子从中牟取利益,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出现。业内人士表示,国务院再次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将带来重大利好。

据记者观察,近年来,随着电商的不断普及,国内居民通过跨境电商购买国外商品的热度持续上升,无论是婴儿用品还是化妆品以及普通的生活用品都在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入到中国市场。此次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收,满足了市场的需要,削减中间环节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好地迎合了国内消费者对于更高性价比产品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进口跨境电商的不断发展,对跨境电商的监管也应与时俱进。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曹磊此前表示,此次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将对中国进口跨境电商行业带来重大利好。他指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将继续完善,对质量的监管也会加强。当前在反思外贸监管政策的同时,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要进行监管创新,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

记者认为,一方面,在跨境电商所引发的全球贸易新趋势下,政府要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模式和措施进行创新监管,研究出一套更符合全球贸易发展趋势的跨境电商监管制度,增强对质量的监督和把控。另一方面,对国内企业来说,企业自身应该加强危机感和紧迫感。随着进口商品的进入,国内企业应该主动参与到竞争中来,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应对外国企业和商品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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